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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预制泵站应用技术规程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3年第二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3]119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格兰富水泵(上海)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一体化预制泵站应用技术规程》,经本协会城市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CECS407:2015,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分目录:


目录

 

基本规定

3.0.1 泵站施工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场地及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条件等因素,并结合工程经验,精心施工。

3.0.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

3.0.3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现场情况,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3.0.4 泵站工程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实施,应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141的规定。严禁按未批准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进行施工。

3.0.5 设备配套使用的水泵、阀门、管件的耐压等级应满足使用要求及相关标准要求,配套使用的产品应有产品合格证。

3.0.6 设备配套使用的管材、管件、阀门等的选用及连接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中的要求,设备的各种阀门及其活动部件的动作应灵活、可靠。

3.0.7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全面清理和检查。对与安装有关的尺寸及配合公差应进行校核,部件装配应注意配合标记。安装时各金属滑动面应清除毛刺并涂油脂(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泵管家)。

3.0.8 施工中必须建立技术与安全交底制度。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与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3.0.9 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要求组织竣工验收。

材料与要求

 

部分内容:

1 总 则

1.0.1 为规范一体化预制泵站应用技术,做到安全使用、确保质量、经济合理、技术先进、便于施工,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排水工程系统中应用的一体化预制泵站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保养。

1.0.3 城镇排水工程一体化预制泵站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保养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一体化预制泵站Integrated prefabricated pumping station

由顶盖、玻璃钢(GRP)筒体、底座、潜水泵、服务平台、管道等部分组成,以满足增压提升排水要求的设备,图2.11.

2.1.2 顶盖 Top cap

由玻璃钢边盖和可开启的泵站盖板组成。

2.1.3 筒体 Cylinder

预制泵站的井筒部分。

2.1.4 底座Lampstand

与混凝土底板相连,以固定预制泵的部分。

2.1.5 机电设备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

一体化预制泵站机电设备主要包括水泵及其辅助设备、拦污清污设备、压力管道、阀类设备、控制系统等。

2.1.6 自动耦合系统 Auto coupling

潜水泵与固定管道之间接口快装系统叫自动耦合系统。

2.1.7 进场 Get into site

一体化预制泵站进入施工现场或其它的指定地点落地并完成开箱验收、交接处理,交付临时保管的过程。

2.1.8 安装与调试 Installation and adjustment

按照施工组装图纸及有关安装技术标准要求,将已进场的一体化预制泵站安装在规定的基础或设施上,完成找平稳固、机械装配与设备联接、电气配线与试验、定值调整与测试、就地和集中控制模拟动作试验的过程,使一体化预制泵站达到试运行的条件。